越南向12個國家開放免簽 吸引更多遊客

2025-08-18 13:39:14 273

越南政府8月8日簽發關於在旅遊發展刺激計劃框架下,對比利時王國、保加利亞共和國、克羅地亞共和國、捷克共和國、匈牙利共和國、盧森堡大公國、荷蘭王國、波蘭共和國、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文尼亞共和國和瑞士聯邦等國家公民實行免簽政策的第229號決議(229/N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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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號決議中明確,對上述國家公民實施免簽入境政策,停留期限為自入境之日起45天,入境目的為旅遊,不限護照種類,但須符合越南法律規定的入境條件。

該免簽政策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8年8月14日止實施,是旅遊發展刺激計劃中的一部分。

2025年,越南旅遊業力爭實現國際遊客量2200萬至2300萬人次、國內遊客量1.2億至1.3億人次的目標。 

越南政府2025年1月15日頒布的關於在2025年對波蘭共和國、捷克共和國和瑞士聯邦公民實施旅遊發展刺激計劃下的免簽政策的第11號決議(11/NQ-CP)將自2025年8月15日起失效。

8月8日,政府還頒布了第221號議定(221/2025/NĐ-CP),規定對屬於特殊優待對象、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外國人實行有期限的免簽政策。根據該議定,免簽對象包括:

——應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國家主席、國會主席、政府總理、黨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國家副主席、國會副主席、政府副總理、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審計署審計長、部長及同級官員、省市委書記、省市人民議會主席、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等邀請訪越的外國嘉賓;

——專家學者、科學家、各大學院校教授;總工程師;高素質數字產業人力資源;

——全球大型投資者、企業領導;

——從事文化、藝術、體育、旅遊等領域、對公眾具有積極影響的人士等。

越南政府頒布該議定旨在吸引人才群體、高素質人力資源、創新創業者、頂尖專家和科學家的外國人,以及大型企業的領導、管理人員、投資者,高級專家,以及著名文化人士、藝術家、運動員等,從而建設一個充滿活力並具備全球競爭力的經濟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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